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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提高中药材整体质量,还需把这五道题做完!

 第一题规范源头种植保障药材道地本质不变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中药材产地源头受利益驱使之下,很多药农在种植、管理方面出现方向性错误,把行业“质量第一”的目标带偏!

 

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无节制使用,严重损害了中药材整体质量。不以道地产区为主、南辕北辙、大江南北的胡乱引种扩种,亦把很多中药材品质推上了“有其形而无其效”的境地!

 

但是,随着国家政府对公众健康安全方面的不断关注与重视,以及行业制度的日趋完善,相关职能部门对中药材产地源头的延伸管理与重点规范,相信这方面随着今后行业道地产区GAP种植基地的建立、溯源工作的全面实施,这第一道题亦不是坚冰一块,攻破堡垒之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指日可待!


第二题坚持不懈打击行业掺杂使假行为维护来之不易的市场净化成果

 

说到中药材市场出现极少数不法分子熏硫染色、掺杂使假现象,确实是行业的一大顽疾沉疴。但是,近几年来,随着政府相关部门对这方面的相应监管措施步步连续推进,市场很快得以全面净化,成果辉煌,赢得了社会各界一片赞誉之声。

 

应该说,这第二道题是当前行业大众与相关部门大力配合之下,做的最好的一道题,值得欣慰与赞赏,但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集千万吨药材原材料于一地的全国各大行业市场,日汇聚人次少则几万人,多则十万人次之上,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货物来源、质量不一,虽行业主体以及监管层面一再努力,有时仍是难免百密一疏,出现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现象。

 

如此一旦经媒体曝光、立马就会出现天下人尽皆知的场面,造成一人之罪恶,万人代为受过的结果。因此,如何管理好、守护好中药材行业市场这道题的当前成果,仍需要行业各方长期坚持用心维护,以及监管层面的不懈努力才能不致出现反复!

 

总之,兹事体大,且任重而道远……


第三题切实理顺"药典"与现实中出现的自相矛盾、剑走偏锋问题

 

由于很多中药材属于野生品种、无主之物,谁采收了就是谁的,产新季节来临之际,受经济利益驱使之下,中药材产地“抢青”之祸已屡见不鲜。有些中药材因为“抢青”提前采摘,往往会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药典》)要求的某些成分含量很难达标,造成人为性资源浪费,成为行业一大弊病。

 

但也有些中药材出现“抢青”采摘行为,与此相反,却恰恰是为了迎合《中国药典》标准规定的成分含量而“抢青”——甚至目前这种现象已经波及到某些家种品种!

 

例如栀子幼果的栀子苷成分含量高,深受部分用料企业青睐,有些市场商家就乐意经营栀子幼果,而有些产地药农亦愿意提前将野生或家种栀子(未成熟的青果、黄果)幼果采摘出售。

 

另外还有一些非正常现象,例如就《中国药典》标准规定而言,河南、山陕、湖北蒲公英没有甘肃蒲公英咖啡酸成分含量高。有道是经验大于学问,有些产地药农、市场商家便把收储的蒲公英有意识地焖上一焖、捂上一捂,发发汗,待咖啡酸“上来了”再出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依然会有“见招拆招”的路数出现。像这种为了迎合《中国药典》而“投机取巧、剑走偏锋”的行业新问题,无论是蒲公英、栀子或是其它品种,一旦被蓄意迎合、投机取巧的思想、现象占据了上风,将会给行业某些药材内在质量方面造成很大硬伤!毕竟,那些符合《中国药典》标准规定的相应“必检”成分含量虽然被人为“提高”了,但是,那些不被《中国药典》标准规定检测,却有着同样重要的相应有效成分含量肯定会因此减损,如此“顾此失彼、因小失大”,将无疑是行业一种得不偿失、剑走偏锋的行为……

 

另外,除以上这些现象之外,中药材在初加工方面与《中国药典》成分含量标准之间,很多中药材品种于现实情况中还出现了一些相互倾轧、矛盾的现象。

 

比如,像某些根茎、树皮类品种,按规定就需要刮、削、撞去外部粗皮才符合《中国药典》外观性状要求,但是,由于这些药材所被《中国药典》标准规定的某些必检成分多附着于皮层部位,一经加工,便会成分含量降低,本来属于成分含量“合格”的药材,立马变成“不合格”的劣药了……

 

如此,广大药农药商们,往往为此也是很伤脑筋的——这方面,如何加以改善才能得以切合实际,仍然需要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做到有机结合,并出台指导方案才能相得益彰!


第四题"在典"与"不在典"药材不能这边已经“离地飞行”那边还在“野蛮生长”!

 

 

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中药资源12 807种,其中以植物药最多,达到11 146种,动物药1581种、矿物药80种。而在这诸多中药材品种中,《中国药典》只不过收录很少一部分用料较大的常用品种。

 

换言之,当前“不在典”,或过去曾经“在典”而后来又被《中国药典》因种种原因剔除在外的中药材品种数量,其实占据了行业相当不小的份额。

 

也虽然,这些时下未受《中国药典》标准规定约束、或因某种原因被逐出不再收录的中药材品种,一是多属于含有毒副作用较大、或有效成分含量不稳定不明确的品种;二是属于市场用量有限的小品种;三是这些药材品种质量方面也多有地方标准可以进行参考。

 

只是,地方标准的约束力毕竟有限,且由于药材本身属于流动性极强的特殊商品,运输、加工方面一旦超出管辖范围,地方标准往往也就鞭长莫及了……

 

这方面比如像了哥王、岗梅根等,按照相关医药典籍记载:

 

了哥王完全是“以根入药”的品种,但是,当前行业现实中不是这样,目前这个品种,一些产地采收、加工方面已经达到了“全棵入药”的地步。产地初加工出来的“砍片或“段”,地下根茎与地上枝干混用不再“分离”已经习以为常。

 

岗梅这个品种同样如此,有“阴枝、阳枝”之分。

 

按照传统医药典籍要求,非药用部位“阳枝”是不得使用的,——但是,由于新药典没有录入该品种,法无可依之下,产地岗梅“阴枝、阳枝”便出现了混采混售现象。

 

另外,许多中药材品种,一般都有科属基源相近或象形的习用品、伪品,随着当前行业初加工方面前移,在产地源头从业人员素质同样参差不齐的情况下,这些“不在典”药材与非药材在监管不到位时,会不会被人为鱼目混珠、李鬼充作李逵销售?实在是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以上这些情况,值得我们大家各方深思!

 

也虽然,相关中药材录入药典标准制定工作,非一日之功所能达,但是,对于那些未受《中国药典》收录但市场使用频率较大或有用量继续增加迹象的药材,至少当前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最简单的“基源、性状、药用部位”这三个方面较为简易操作的“指导守则”,并辅以相同的法律效应,已是当务之急。

 

否则,行业“在典”的药材质量经过逐步提高已经开始“离地飞行”,而那些“不在典”的品种却一直长久地处于监管之外“野蛮生长”,亦会给行业、给社会当前已经营造出的良好环境、氛围,带来“真伪混淆、优劣共存”的负面影响……


第五题提升中药材质量将有赖于那些“不合格”药材如何“堵”与“疏”的问题


从当前行业许多乐观派的思维逻辑来看,似乎只要把中药材道地产地的GAP种植基地建设好,再辅以中药溯源制的有效开展,未来的中药材原料、饮片质量方面就能一切安好、万事大吉了!

 

但是,其实这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一面,纵使我们把以上这些工作理顺了,但它仍有一定不可忽略的缺陷!

 

为什么这样讲呢?

 

因为对于GAP规范种植管理方面,诚然它确实能提高未来中药材整体质量无疑,但这项进程却忽视了其中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老天爷不会听我们的,风云雨雪不会听我们的!

 

正常年景,风调雨顺的情况下,规范管理的GAP种植基地的中药材质量肯定没有问题。但是,如果遇到一些不可预测、不可抗拒的问题怎么办呢?。

 

比如遇到生长期的自然灾害、采收期的阴雨连绵等,这些种植基地的药材都有可能造成“地上部分”花果、茎叶、籽仁类药材出现质次、灰斑、色残“等原因,或因为雨水连绵造成推迟“地下部分”根茎类采收时间,而导致药材“自然退粉”形成“木质化”状况,并最终带来成分含量不够或性状、灰分、浸出物不符合《中国药典》标准的结果遗憾收场。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地大物博,每年全国各地不可能永远都是风调雨顺,总有一些地区出现不可预测、抗拒的自然灾害发生。而由此造成许多野生或家种药材的“不合格”,难道我们去要求基地药农、公司、农业合作社全部销毁或扔掉吗?——显然,这样做是非理性的、也是不合理的!

 

换句话说,一家农业合作社的种植成果利润如果是10%的话,那么他需要10年的时间才能完全返本;如果10年中他们种植的中药材遇到一次不可抗拒的灾难性打击,那么就等于他们10年白忙活了。

 

这样的结果,GAP发展是不具备生命力的,未来从长远计,就是先期大家都愿意“跟上”,但今后因此“掉队”的也肯定不少!除非给他们一个保障:无论他们种植出来的中药材质量是否符合《中国药典》要求,都能“退而求其次”,有一条通往“第二或第三应用渠道、发展空间”的出路才行!

 

那么,什么才是这些“不合格”药材的“第二或第三消化、应用渠道”呢?

 

大力开拓第三产业,把这些“低质”的中药材分化到各个不同需求方向、终端才应是助力道地产地未来GAP规范化管理种植的最好出路!

 

例如:对于那些由于“抢青”或其他原因,造成某些中药材虽然“质地较嫩、色泽很好”,但就是成分含量偏偏不够的中药材金银花、薄荷、荷叶、菊花、罗布麻、枸杞、茉莉花等等品种,我们不仅可以根据这些个品种具备的自我特性,以效分类,在当前社会大众整体崇尚保健养生的大概念下,各投其需,拿去作为花茶、食品、药浴、美容、瘦身、泡脚、室内清除异味、衣橱箱柜香薰料使用,而且我们还可以向这个区域纵深拓展,向那些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用品作以深度探索、挖掘……

 

比如把这些中药材作为枕芯、靠背、坐垫、家具等等生活用品的混合填充物料使用。

 

比如像那些全草类:益母草、白扁豆、百合、芡实、红小豆、麦芽、大枣、鱼腥草、桑葚、莱菔子、莲子、黄芥子、黄精、葛根、黑芝麻、蒲公英、白茅根、芦根、橘皮、薏苡仁等这些药材,我们除了要让它们发挥兽用制药途径外,亦能分类提供给那些家畜家禽类饲料厂家拿去作为农牧鱼业猪马牛羊、鸡鸭鱼鹅方面的“深加工”饲料配置使用。

 

——例如还有许多中药材像:云木香、香排草、甘松、川芎、白芷、山奈、藁本、甘草、陈皮、五味子、山楂、茯苓等这些品种,我们可以横向发展走提取香辛料、果胶、淀粉、甜味剂的渠道作以消化。

 

——例如那些可以提取食品、饮料色素的红花、栀子、紫草、藏红花等品种。

 

——例如那些可以提取化工原料的姜黄、槐米、五倍子等家种或野生中药材。

 

——再例如某些中药材所含“香精元素”被萃取提纯后,我们亦可以尝试添加用于皮革、橡胶、涂料、油墨等等实际用途方面,如此它的天然香味就覆盖了难闻的工业制品气味,并更具有无毒、环保之作用——当前或未来,这都可以作为行业一个未来发展大方向考虑的!

 

——总之,简而言之:世上无不可造之材,有的只是不愿变通的思想……

 

而做到了以上诸条,打开了中药材“以效分类、各行其道、各取所需”方面的第二、第三使用渠道、横向拓展空间,相信未来中药材以及中药饮片方面一定会出现全面良性、有序的发展态势,那种屡打不绝“以次充好、优劣不分”的问题、状况于行业而言也就不会再发生、或者会很少发生,从而使整个中医药领域产品质量进程方面,很快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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